2019年8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批准发布<针叶树锯材>等501项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9年第10号),正式发布了501项国家标准,其中包括《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 24616-2019)国家标准,该项标准将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的推动标准的实施应用,冷小标第一时间向大家介绍国标的情况,以便企业更好的理解标准的内容。
由于食品具有“易变质”、“易腐蚀”等特点,贮运设施的完备以及物流全程温控不仅影响到贮藏、流通、销售等环节食品的损耗,而且直接影响到食品的质量安全。近年来,随着我国冷藏、冷冻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冷链建设逐步完善,消费市场日臻成熟,冷藏、冷冻食品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与此同时,如何保障冷藏、冷冻食品的安全和品质也日益成为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和关心的问题,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明确指出:“梳理和修订完善现行冷链物流各类标准,加强不同标准间以及与国际标准的衔接,科学确定冷藏温度带标准,形成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技术标准和温度控制要求”,国家相关的管理部门及地方政府也密集出台相关的发展意见和管理办法,为推动食品冷链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此,修订和完善《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 24616-2009)、《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24617-2009)两项国家标准作为标准化的技术保障,被列入《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重要任务之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严格参照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明确保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要求,并要求贮存者、运输者提供贮存、运输食品期间的温度记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对食品冷藏、冷冻过程中预包装、运输、储存等环节的设施、设备、作业,以及包装标志、记录要求、追溯管理等提出要求进行规范,不仅可降低食品在物流、销售等流通环节的质量损耗,减少浪费,同时可为确保食品全流程的安全和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撑,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食品冷链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对规范冷链物流行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物流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规定了冷藏、冷冻食品在物流过程中的包装、标志、运输、储存和追溯要求,标准适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物流作业与管理。新修订发布的国家标准以GB/T 24616-2009为主,整合了 GB/T 24617-2009 中对冷冻食品的要求,与GB/T 24616-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包括:(1)增加了术语“冷冻食品”和“物流包装”术语,修改了原“冷藏食品”和“冷冻食品”的定义,(2)在包装方面修改了“包装方案”如包装材料与包装尺寸的相关要求,增加了包装方式、包装作业环境和作业器具等要求,(3)在运输方面,补充或增加了如温控能力、实时监控设备要求等专用设备的要求,在运输作业方面增加了作业清洁、作业区温度控制、作业装载原则、混装、装装码放、在途控制,以及记录的具体要求,(4)在储存方面,修改了对冷库的管理要求,对入库、在库维护、出库等提出了补充要求,(5)新增了全流程的信息追溯管理及要求。标准的制定对于进一步规范冷链物流服务,提升物流企业服务水平,促进物流业的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69/SC5)(简称“冷标委”)由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物标委”)业务指导下负责冷链物流领域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与推广工作。
冷标委由来自政府、科研院校、协会、企业等29位专家委员构成。已制定相关标准共19项,涉及冷链物流分类、服务能力、追溯、人才、餐饮、肉制品、水产品、活体海产品、生鲜、冷库、冷藏车等方面。 分享